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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移民类别解析

2013-05-29 14:52:15 美国留学云 4008-941-3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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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我们所说的移民,是指取得另一国的合法永久居留权(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y)。在美国,俗称绿卡。根据美国的《移民和归化法》(INA),绿卡的取得有四条途径,职业移民、亲属移民、庇护移民、抽签移民。某些国家的人,包括来自中国大陆的人,不能参加抽签移民。

美国移民网http://us.eu.com.cn/)介绍职业移民(Employment-Based Immigration), 是因为工作需要或者商业经营的需要而移民美国的途径。职业移民共分为五类,分别是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、杰出教授或者研究员、跨国公司经理,第二优先的高学历或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,第三优先的专业人员、技术工人或其他劳工,第四优先的特殊移民(主要是宗教人士),第五优先的投资移民。所谓“优先(priority)”,是指前一优先类别的名额如果没有用完,可以按顺序由下边的优先类别使用。

美国职业移民申请的正常程序是由雇主作为申请人,并且要先经过美国劳工部的批准获得劳工证,以证明没有合适的美国人愿意从事申请中载明的职位,然后到移民局申请。职业移民第二、三优先类别就是适用这一程序。但是,其他的类别不需要经过劳工部,可以直接将移民申请递交移民局。

亲属移民(Family-Based Immigration),是因为家庭团聚的需要而提供的移民途径。可以为亲属申请移民的人是有美国国籍的人和持有美国绿卡的人。当然,有绿卡的人不能为父母申请,也不能为已婚子女申请,只能在成为美国公民之后才可以为这部分亲属申请移民。

庇护移民(Asylum-Based Immigration),是为那些在美国之外的国家遭受到政治迫害的人提供的移民途径。这部分人必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或者移民法庭申请庇护身份,被批准之日起一年之后就可以申请绿卡。

根据美国的移民法,每年移民美国的人数是有限制的。其中,分配给职业移民的人数是每年14万名,分配给亲属移民的人数是每年22万6千名。公民为配偶、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已满21岁公民的父母申请移民则没有名额限制,庇护移民也没有名额的限制。

因为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有名额的限制,而每年申请这两类移民的人数又远远超出这些名额,所以就出现了“供不应求”的现象,只好按照“先来后到”的原则排队等待,这样就有了通常所说的“排期”。而且,这些有限的名额还要分配给不同的国家,国家不同,得到的名额也不一样。所以,即使是在同一个移民类别,不同国家的人就有了不同的排期。名额相对较多、符合资格的人相对较少的类别,比如职业移民中的第一、第四和第五优先类别,没有排期的问题,第二和第三优先类别则有排期问题。

取得美国绿卡五年之后就可以申请美国的公民资格,如果是通过跟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的绿卡,则3年之后就可以申请公民资格。申请可以提前3个月递交美国移民局。

美国也有所谓的“移民监”问题,虽然不如加拿大那样严格。所谓“移民监”,是指有些国家法律对绿卡持有人在本国居住时间的限制。比如加拿大规定,绿卡持有人在成为公民之前,每个连续的5年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2年,否则,绿卡将被取消。实行枫叶卡制度之后,加拿大的这项规定执行得很严格。虽然美国没有这样量化的规定,但如果一个绿卡持有人经常多半时间呆在美国之外,那么入境的时候移民官就会怀疑他是否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向,有可能会依据自由裁量权没收他的绿卡。这种情况下,就得找律师跟移民局打官司。对美国的绿卡持有人来说,比较严格的规定是,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,则必须向移民局申请一个回美证 (Reentry Permit),否则,在回美国的时候会被拒绝入境,即使有绿卡。另外,在绿卡持有人申请公民资格的时候也有一些量化的法律规定,即申请公民前的五年要有一半的时间居住在美国,而且每次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,否则不能申请公民资格。

来源:http://us.eu.com.cn/mgymff-109224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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