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美国《星岛日报》报道,对加州政府实施容许州内非法移民高中毕业生,支付本州学费上大学的政策提出的挑战,已于6日遭联邦最高法院的驳回。《洛杉矶时报》报道,最高法院大法官驳回代表一个保守派移民法团体的律师提出的上诉,该上诉案声称给予非法移民“优惠待遇”,违反了联邦移民法律。他们引述一条1986年通过的联邦法律中鲜为人知的条款,禁止州政府以居住于州内作为基础,给予非法居留美国的“外籍人士”任何“高等教育利益”。
但加州最高法院去年首开先河做出裁定,指加州的政策并未与联邦法律产生抵触,因为该学费利益是依据学生是否在加州高中毕业,并不是以他的居住地作为基础。加州政府在2001年实施引发争议的这条法律,给予在加州念完高中三年并且毕业的学生,缴纳本州学费的优惠。
依据上述解读,来自俄勒冈州的学生,若是在加州高中完成学业后进入加大念书,将也可以缴纳本州学费。加州教育官员为这条法律辩护,指称许多利用这项本州学费政策者,其实是来自别州的美国公民。